关于从业注册有关问题的说明

 

关于安全评价师从业注册过程中有关问题的说明


中安协安评委20169

 

各有关单位、有关人员:

《安全评价师从业注册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已于2016年6月1日发布实施。该《规则》是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在安全评价行业内推行的行业自律性从业注册管理制度,制度的运行全过程实行信息化、网络化数据库管理。为方便广大安全评价从业人员使用安全评价师从业注册信息管理系统,现就注册过程中有关具体问题做如下说明。

一、关于安全评价师从业注册平台的使用

1.安全评价师从业注册平台(以下简称“注册平台”)设立有单位中心和个人中心,分别用于注册单位和安全评价师办理注册业务。

2.单位中心的功能主要包括:对注册到本单位的安全评价师提出的各类注册申请的确认、本单位安全评价师管理、单位更名及单位基本信息维护、安全评价师四险/公积金管理、安全评价师继续教育管理和公示列表、接收协会发送的各种信息等。

单位中心的各项功能需要注册单位在注册平台完成单位账号注册后方可使用。

3.个人中心功能主要包括:安全评价师提出各类注册的申请、审核结果查询、个人信息修改维护、补办资格证书和从业信息卡、接收协会发送的各种信息等。

个人中心的各项功能需要安全评价师在注册平台完成个人账号注册后方可使用。原从业登记管理系统及鉴定报名系统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已全部导入注册平台,可直接登录,无需重新注册。

二、关于安全评价师注册期

《规则》基于从业人员与所服务机构建立的劳动关系实行从业注册管理,建立劳动关系是办理从业注册的前提条件,因此注册期的时间长短与劳动关系的存续时间一致,即注册起始期从注册完成日算起,注册终止期与劳动关系的终止期一致。

1.原从业登记周期终止日在2016年6月1日之前,已办理续期登记且劳动合同尚未过期的安全评价师,注册期起始日为续期登记后从业登记周期的起始日,注册期终止日为劳动合同的终止日。

2.原从业登记周期终止日在2016年6月1日之前,已办理续期登记但劳动合同已过期的安全评价师,请在2016年12月25日之前按《规则》办理续期注册手续,办理续期注册前应补足实际从业周期内的继续教育学时。

3.原从业登记周期终止日在2016年6月1日之前,尚未办理续期登记的,请在2016年12月25日之前按《规则》办理续期注册手续,办理续期注册前应补足实际从业周期内的继续教育学时。

4.原从业登记周期终止日在2016年6月1日之后且劳动合同尚未过期的安全评价师,注册期起始日为原从业登记周期的起始日,注册期终止日为劳动合同的终止日。

逾期未办理续期注册手续,系统将根据《规则》自动予以从业注销。

三、关于继续教育

1. 继续教育学时考核要求

《规则》规定注册保持的基本条件之一为每个注册年度完成24学时继续教育,不再实行每个从业登记周期48学时继续教育。

2.继续教育考核要求

(1)对原从业登记周期已满,并已于2016年6月1日前办理了续期登记的人员,从原续期登记日起计算,第一个注册年度按16学时考核,之后按《规则》考核。

(2)对原从业登记周期已满,尚未办理续期登记的人员,从原初始登记日起计算到办理续期注册申请日,每满一年(365天)按16学时考核,累积计算,不足一年的部分计入新的注册年度,按《规则》考核。

(3)原从业登记周期未满的人员。从初始登记日起计算到2017年5月31日,每满一年(365天),按16学时考核,累积计算,不足一年的部分计入新的注册年度,按《规则》考核。

在实际操作时,注册平台会自动提示每个人应考核的学时数。

3.可计入继续教育考核的学时(注册保持的基本条件)

(1)学习“安全评价师远程继续教育平台”所提供课程获得的学时;

(2)参加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安全评价工作委员会举办的可计入继续教育学时的技术交流、专题研讨和面授培训班等活动获得的学时;

(3)参加各地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根据《安全评价师继续教育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于2016年5月31日之前举办的安全评价师继续教育培训班所获得的学时。

(4)受邀参加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安全评价工作委员会有关技术工作的折算学时(主要包括:有关标准规范起草、有关教材编审、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授课等)。

4.继续教育考核学时的有效期

前款(1)、(2)、(3)项所述学时仅限当前注册年度继续教育考核使用。

5.继续教育(参考条件)学时证明材料:由举办继续教育活动的单位出具,通常应包括时间、地点、主要内容、考核方式及结果,具体学时数按1:1计算。由注册单位通过注册平台单位中心统一上传。

四、关于专职安全评价师的“四险”或住房公积金

1.原从业登记管理系统中的安全评价师的基本信息已全部导入注册平台,由于原办理从业登记时未采集专兼职数据,目前安全评价师从业注册初始状态全部默认为兼职,如需转为专职,请注册单位通过注册平台单位中心上传近期(≥1个月)为专职安全评价师缴纳 “四险”或缴存住房公积金(事业单位)的证明。

2.安全评价师专职保持情况从2017年开始考核。

3.“四险”证明材料应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内容包括缴纳“四险”的单位名称、员工个人基本信息、时间、险种等信息,由单位统一上传。

五、中安协安评委开通了微信公众平台,公众号为“安全评价工作委员会”,大家可通过关注公众号“安全评价工作委员会”绑定个人微信号,即可接收从业注册个人的相关消息,我们也将逐步完善公众平台有关从业注册的相关功能,方便大家随时随地查询并了解从业注册的进度。

 

 

                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安全评价工作委员会

                      2016年9月9日


主办单位:中国安全生产协会

承办单位: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安全评价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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